命令:迁移对象
功能该命令会将目前已有原生文本格式的对象从 XML.V3 回退格式迁移到该原生格式。随着时间的推移,支持原生文本格式的对象类型数量将会增加。
如果项目包含可迁移的对象,则其数量会显示在状态字段中。您可以双击状态字段来启动迁移。或者,您可以执行以下命令:迁移对象命令。
如果项目包含未保存的更改,系统会在迁移前提示您保存项目。如果无法迁移任何对象,系统会发送一份报告,指出未找到任何对象。
称呼:文件菜单 →File-Based Storage
对话:迁移对象
对话框列出了具有原生格式的对象。该格式已得到改进,现已可用。
迁移操作只会更改硬盘上对象的存储格式;内容保持不变。更改会写入基于文件的格式,且无法撤销。开始迁移之前,请备份项目或将所有未完成的更改提交到版本控制系统。
区域:对象 | 显示项目计划中所有具有新的、改进的文件格式的对象。 双击某一行,即可在项目树中选择相应的对象。 使用全选或者无选择”一次性更改所有对象的选择。 |
全选 | 点击该按钮将选择所有显示的要迁移的对象。 |
无选择” | 点击该按钮将清除所有选定对象。 |
是的 | 开始迁移所选对象。然后对话框将关闭。 |
否 | 关闭对话框而不执行迁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