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器规则
. 设备生成规则
顶级模块中指定的设备被挂接到包含生成的应用程序的父设备下。不会创建任何顶级设备。
如果未指定父设备 ID,则使用最近匹配的父设备作为新的父对象。这意味着如果子模块生成了一个设备,如果可能的话,该设备将被添加到父模块生成的设备之一下。如果直接父模块根本没有设备或者没有生成适合子设备的设备,则使用父-父模块的设备,依此类推。如果不再有生成的父设备,则尝试生成相应顶层模块的顶层设备。如果父模块对象提供了多个设备,则将使用第一个兼容设备。
也可以看看: 小节:设备
生成的设备名称为“设备ID+模块名称+设备”。如果设备已使用此名称,则会添加升序数字。
已创建的设备不会被新一代运行删除;因此,将保留手动调整设置。
由模块声明创建的附加或修改的参数将在每次生成运行时分配给相应的设备。
与应用程序编辑器创建的所有对象一样,其他设备将在设备树中标记。如果尝试修改或删除此类设备,将会显示警告。此警告提醒您注意以下事实:如果模块结构在更改后重新生成,则对设备设置所做的任何更改都可能会丢失。
. 设备生成的附加规则
在某些设备下自动添加的子设备与其父设备分类在同一模块实例下。这意味着,这些子设备将被视为在模块声明中定义,而模块声明实际上保存了其父设备的定义。子设备不是独立创建或删除的,而是与其父设备一起处理。
如果设备带有显式连接器,则在对其他设备进行兼容性检查时,后者将被视为隐式连接器。换句话说,所有连接器都用于测试与其他设备的兼容性,因此最终仅使用与父设备和子设备匹配的连接器(无论是显式还是隐式)。显式作为连接器父对象,隐式作为设备父对象的一部分。